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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依核定之建設時程完成建設者,申請人應檢具網路測試自評表,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網路審驗合格證明。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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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