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及格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 第10條

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及格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第10條

受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ㄧ者,應予退訓;其所繳訓練費用,不予返還: 一、訓練期間有冒名頂替。 二、於測驗舞弊。 三、請假及曠課合計時數,逾本訓練課程內容總時數三分之一。 前項第三款之受訓人員經退訓處分後,得於本訓練辦理梯次內,重新繳納 訓練費用,申請重訓。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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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