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 第7條

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7條

本訓練課程總時數最低為六十小時。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