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 第9條

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9條

申請參加本訓練所需費用,由受訓人員自行負擔。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