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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18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對於使用者以存款轉帳、匯款及銀行臨櫃存入現金方式收受之支付款項,應直接存入專用存款帳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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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