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科以上學校僑生假期課業補習班辦法 › 第12條

專科以上學校僑生假期課業補習班辦法 第12條

各校舉辦假期僑生課業補習班,應擬訂實施計畫 (含開設補習科目,各科 參加僑生人數,任課教師每週授課時數等) 於開班前報部核備,其實施情 形,應於補習結束後報部備查。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專科以上學校僑生假期課業補習班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