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 › 第6條

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 第6條

專科以上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設立原住民專班: 一、經學校主管機關最近一學期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查核結果為不通過。 二、經學校主管機關列為專案輔導學校。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