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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32條

少年法院於事件終結時,應將裁判書送達報告、移送或請求之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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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