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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受僱者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十條規定為申請或請求者,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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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