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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包括與其他雇主聯合辦理或委託托兒服務機構辦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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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