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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 第3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海外:指非屬我國領海及專屬經濟海域之海域。 二、投資:指將資金、捕撈工具或設備及權利等具有一定金額或比率以上之財產,單獨或共同經營漁業。 三、經營:指以自有或租賃之漁船從事捕撈、買賣、運送及進出口漁獲物或漁產品之營運。 四、從事漁業:指以自有或租賃之漁船為捕撈、買賣、運送及進出口漁獲物或漁產品之行為。 五、洗魚:指下列各目行為之一: (一)以我國籍漁船名義,販賣或轉讓非我國籍漁船捕撈國際漁業組織所規範魚種之漁獲物或漁產品。 (二)以中華民國人投資經營之非我國籍漁船名義,販賣或轉讓其他漁船捕撈國際漁業組織所規範魚種之漁獲物或漁產品。 六、關係人:指持有或保管漁船之漁獲數量、作業期間、漁具、漁撈方法及有關其投資或經營資料之人。 前項第二款所定一定金額或比率,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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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第4條中華民國人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於海外從事漁業。前項投資經營有下列情形之…第5條依前條規定取得許可者,應向主管機關定期申報有關作業資料。前項申報作業資料之期間、種類、內容、…第6條中華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於海外從事漁業,應遵守主管機關參酌國際漁業組織保育措施訂定之…第7條主管機關為漁業管理之需要,得要求關係人提出漁獲數量、作業期間、漁具、漁撈方法之報告。主管機關…第8條中華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於海外從事漁業,不得有下列重大違規行為:一、投資經營有第四條…第9條中華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從事洗魚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百萬元…第10條中華民國人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主管機關並得廢止其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之許…第11條中華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於海外從事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第12條中華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從事洗魚,其同時投資經營我國籍漁船者,得依其洗魚數量,扣減其投…第13條本條例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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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