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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10條

裝有放射性廢棄物之盛裝容器表面輻射劑量率超過每小時二毫西弗者,應採遙控或在加強輻射防護管制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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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