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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 第1條
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十七條
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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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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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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