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器材海運運送作業辦法
› 第4條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器材海運運送作業辦法 第4條
機關(構)採購大宗物資,除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之特殊案件外,應以由買方洽船承運之條件招標;其海運勞務採購,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契約期間在一年以上者,扣除機關(構)自有船舶承運量後,由主管機關認可之專責機構規劃推薦國籍船舶運送業適載之國籍船舶優先承運。 二、契約期間未達一年者,扣除機關(構)自有船舶承運量後,依政府採購法
第四十三條
第二款規定辦理,並優先決標予主管機關認可之專責機構規劃推薦適載承運之國籍船舶運送業,不受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四十六條
規定之限制。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引用本條的條文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器材海運運送作業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6條
前二條規定之海運勞務採購由主管機關認可之專責機構應依照國籍船舶運送業擁有下列之船舶運能計算其…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構))進口物資器材之海運勞務採購作業適用本辦法。但我國…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機關(構),指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其公營事業機構,並由主管機關徵得該機關同意後公告之。…
第5條
機關(構)採購一般雜貨,除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之特殊案件外,應以由買方洽船承運之條件招標;其海運…
第6條
前二條規定之海運勞務採購由主管機關認可之專責機構應依照國籍船舶運送業擁有下列之船舶運能計算其…
第7條
本辦法所稱之專責機構係以增進公共利益,促進航運發展為目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申請主管機…
第8條
專責機構應將下列資料報請航政機關備查:一、每案件依據機關(構)採購海運勞務條件規劃推薦適載承…
第9條
機關(構)採購一般雜貨,由國籍船舶運送業承運時,其海運勞務採購買賣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賣…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3條
看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進口物資器材海運運送作業辦法 全文
第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