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政治檔案內含私人文書返還辦法 › 第5條

政治檔案內含私人文書返還辦法 第5條

本局受理前條申請後,經檢視申請資料完全者,應確認返還私人文書或提供該文書複製品之範圍。必要時,得邀集學者專家召開專案諮詢會議。 本局就前條申請之准駁結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駁回申請者,並應敘明理由。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政治檔案內含私人文書返還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