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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檔案內含私人文書返還辦法 第6條

經本局同意返還之私人文書,本局得依申請人書面同意複製留存該文書及依申請人意思辦理開放應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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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