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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第2條

各級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 其他相關法令及各校校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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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