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 第10條

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第10條

更生保護會或分會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籌募之經費,除捐助人指定其用途者外,以辦理更生保護業務用途為限,不得用於其會務經費。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