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會計法 › 第14條

會計法 第14條

附屬單位會計下之會計,為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並冠以機關名稱。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會計法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