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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業促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五條第三項所定推廣有機農業,包括辦理第九條第一項公告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有機同等性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前之審查與查證,及本法第十條第三項參與國際組織及國際合作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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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