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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電信及供電線路平行交叉共架規則 第8條

街道兩邊均已裝設性質相同之線路,致新增設不同性質線路時無法維持規 定間隔距離者,應由新設之一方負擔其改善費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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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