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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役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役後恢復運轉前須換裝核子燃料時,準用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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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