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環境與能源
›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一句話看懂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規範輻射偵測中心的工作事項、組織、人員、設備等相關業務辦理程序,以確保輻射偵測工作的有效執行。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3-09-26・共 11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主任綜理中心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中心業務。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 一、環境分析組。 二、監測技術組。 三、劑量評估組。 四、秘書室。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環境分析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放射性落塵之調查。 二、天然背景輻射調查之規劃及執行。 三、核子設施與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最終處置等場所周圍環境輻射之監測。 四、環境試樣放射性度量及分析技術之研究發展。 五、環境試樣放射性分析比較實驗之規劃、協調、聯繫及執行。 六、其他有關環境輻射分析事項。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監測技術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環境輻射自動監測計畫之規劃、協調、聯繫及執行。 二、環境輻射監測系統之規劃應用及管理維護。 三、本中心專業實驗室之認證、評鑑及管理。 四、熱發光劑量計環境監測之建置規劃、管理及能力試驗。 五、環境輻射監測技術之研究發展。 六、其他有關輻射監測技術事項。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6 條
劑量評估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民輻射劑量之評估規劃及執行。 二、環境輻射劑量之評估。 三、核子事故輻射偵測業務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四、輻射災害預防、整備及應變業務之支援。 五、輻射偵測相關技術服務、資訊公開與資訊應用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六、其他有關輻射劑量評估事項。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7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工友(含技工、駕駛)及辦公廳舍之管理。 四、不屬其他各組事項。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8 條
本中心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9 條
本中心置主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10 條
本中心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11 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訂閱追蹤
延伸
所有法律
環境與能源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RSS 追蹤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