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 第6條

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第6條

森林遊樂區為國有林者,依前二條應辦理之事項,得逕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核定時應副知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