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植物診療師法 › 第40條

植物診療師法 第40條

各級植物診療師公會由社會行政主管機關主管。但其目的事業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AI 白話解釋
← 第39條看 植物診療師法 全文第4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