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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管理辦法 第28條

第 三 章 民宿經營之管理及輔導
民宿經營者應將每日住宿旅客資料登記;其保存期間為六個月。 前項旅客登記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並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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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