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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第16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接受武器託運時,應通知航警局派員確認武器未裝填彈藥,並置於航空器飛航時無人可觸及之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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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