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 第22條

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22條

保險人擬停止辦理本保險業務,應先擬具業務移轉方案,並敘明具體理由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1條看 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全文第2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