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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5條

前條汽車安全性申訴案件通報方式及文書格式,由交通部另訂之。 專業機構接獲汽車安全性申訴案件之資料處理與運用,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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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