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辦事細則
› 第14條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4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策略、施政計畫之建議與重要個案計畫之研議及管制。 二、研究發展與服務品質工作之督導及執行。 三、人民陳情案件之綜整。 四、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五、議事、出納、財物、小額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六、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策劃及執行。 七、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八、不屬其他各科、中心、室、隊及指揮部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3條
看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辦事細則 全文
第1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