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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徵收規費規則 第34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一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自一百零八年六月四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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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