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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離職或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營造業應於十五日內依本法第四十條規定報請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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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