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 第85條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85條
第 六 章 保護機構
保護機構置執行長一人,專任;副執行長一人至三人,至少一人為專任,應具有法律、心理、社會工作、犯罪防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由保護機構聘任。 執行長及副執行長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執行長受董事會指揮監督,綜理會務;副執行長襄助執行長處理會務。 執行長及副執行長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執行長及副執行長有辭職或不適任之情形者,應予解任,其解任程序與聘任程序同。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保護機構」的其他條文
第75條
為協助重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生活,主管機關應成立保護機構。保護機構為財團法人,受主管機關之指…
第76條
保護機構經費之來源如下:一、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二、緩刑處分金。三、緩起訴處分金。四、認罪協商…
第77條
保護機構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保護機構得按地方檢察署轄區設立…
第78條
保護機構應訂立捐助及組織章程。前項章程,應記載事項如下:一、目的及名稱。二、保護機構及分會之…
第79條
保護機構應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五人,由主管機關就下列人員遴聘之:一、主管機關代表二人、衛生福利…
第80條
董事會職權如下:一、執行長、副執行長及其他重要職務之聘任及解任。二、章程變更之擬議。三、工作…
第81條
保護機構置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保護機構。董事長由全體董事互選,並由保護機構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
第82條
保護機構置監察人三人,由主管機關就下列人員遴聘之:一、主管機關代表一人。二、全國性律師公會推…
第83條
保護機構之董事及監察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三年,期滿得連任。前項連任之董事及監察人人數不得逾改聘…
第8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保護機構之董事或監察人:一、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二、執行董事或…
第86條
董事、監察人、執行長及分會主任委員執行職務時,有利益衝突者,應自行迴避。董事、監察人、執行長…
第87條
保護機構及分會依業務需要,得設各種專門委員會,提供諮詢意見或協助規劃、執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第88條
分會應設常設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無給職,由保護機構就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遴聘之:一…
第89條
分會置主任一人,專任,應具有法律、心理、社會工作、犯罪防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承分會主…
第90條
保護機構及分會置工作人員若干人,其應具本法所定業務範圍之專業背景。但為處理行政事務所聘用者,…
第91條
保護機構之會計年度採曆年制。保護機構應按月或按期將保護業務成果及會計報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保…
第92條
下列資訊,保護機構應主動公開:一、前條經主管機關備查之資料,於備查後一個月內公開之。二、前一…
第93條
為鼓勵民間參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工作或捐贈財物予保護機構,保護機構應擬定辦法獎勵之。前項獎勵…
第94條
犯罪被害人或家屬對分會提供之服務認為有違反法令或不當者,得向分會提出申訴。前項申訴得以言詞、…
第95條
申訴人不服申訴決定者,得於收受通知後三十日內,向保護機構提出再申訴。對於再申訴之決定,不得聲…
第96條
前二條申訴與再申訴之調查程序、應迴避之事由、決定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保護機構擬訂,報請主管機關…
第97條
董事、監察人不依本法行使職權或履行義務,情節重大致影響會務運作者,主管機關得視其違反情節之輕…
第98條
主管機關為監督保護機構之業務正常運作,得命保護機構就其業務、會計及財產相關事項提出報告,並得…
← 第84條
看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全文
第8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