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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家屬,係指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三條規定之範圍: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規受其撫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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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