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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第 二 章 評估、審查及監督
主管機關之分工依附表一定之。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二個以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合併進行評估時,主管機關應合併審查。涉及不同主管機關或開發基地跨越二個直轄市、縣(市)以上之開發行為,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不屬附表一之開發行為類型或主管機關分工之認定有爭議時,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 前三項規定施行後,受理審查中之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管轄權有變更者,原管轄主管機關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但經開發單位及有管轄權主管機關之同意,亦得由原管轄主管機關繼續辦理至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或評估書認可後,後續監督及變更再移送有管轄權主管機關辦理。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中另有 9 條條文提到第1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3條本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之權限如下:一、有關全國性環境影響評估政策、計畫之研訂事項。二、有關全國…第4條本法所定直轄市主管機關之權限如下:一、有關直轄市環境影響評估工作之規劃及執行事項。二、有關直…第5條本法所定縣(市)主管機關之權限如下:一、有關縣(市)環境影響評估工作之規劃及執行事項。二、有…第2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進行現場勘察時,應發給參與者勘察意見表,並彙整作成勘察紀…第24-1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公聽會,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向主管機關、委員會委員、有關…第25條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條規定界定評估範疇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進行現場勘察、…第26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舉行公聽會時,應於十日前通知主管機關、委員會委員、有關機…第32條開發單位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重新將替代方案送主管機關審查者,應依本法第六條及第七條所定程…第53條本細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三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之一、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二條自發布後六個月…

「評估、審查及監督」的其他條文

第7條本法所稱開發單位,指自然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從事開發行為者。第8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劃,指可行性研究、先期作業、準備申請許可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為有關規…第9條(刪除)第10條(刪除)第10-1條(刪除)第11條開發單位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者,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程序者外,於開發審議或開發…第11-1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收到開發單位所送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初稿後,應釐清非屬主管機關所主管法規…第12-1條本法所稱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開發行為所依據設立之專業法規或組織法規定之。前項目的事業主管機…第13條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就環境影響說明書或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就評估書初稿進行審查…第14條(刪除)第15條本法第七條及第十三條之審查期限,自開發單位備齊書件,並向主管機關繳交審查費之日起算。前項所定…第15-1條(刪除)第16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但書及第十三條第三項但書所稱情形特殊者,指開發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開…第17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所稱許可,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開發行為之許可。第18條開發單位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舉行公開之說明會,應於開發行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後動工前辦理。第19條本法第八條所稱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依本法第五條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第20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本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之適當地點,指開…第21條開發單位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刊載新聞紙,應連續刊載三日以上。第22條開發單位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或第八條第二項舉行公開說明會,應將時間、地點、方式、開發行為之名稱…第22-1條開發單位依本法第十條所提出之範疇界定資料,主管機關應公布於指定網站至少十四日,供民眾、團體及…第23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一款及第十二款所稱之處理情形,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就意見之來源與內容作…第2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進行現場勘察時,應發給參與者勘察意見表,並彙整作成勘察紀…第24-1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公聽會,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向主管機關、委員會委員、有關…第25條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條規定界定評估範疇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進行現場勘察、…第26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舉行公聽會時,應於十日前通知主管機關、委員會委員、有關機…第27條(刪除)第28條開發單位依本法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八條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及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時,應…第29條開發單位未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審查結論修正評估書初稿時,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還請開發單位限期…第30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及第十三條第三項之公告,應於開發行為所在地附近適當地點陳列或揭示至少十五日,…第31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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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