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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業及零售式量販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辦法 第5條

百貨公司業及零售式量販業申請許可登記,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向主 管機關申請;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為變更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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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