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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 第8條

調查科職掌如左: 一、關於專案之調查事項。 二、關於地方行政社會情況之調查事項。 三、關於調查報告之整理事項。 四、關於調查表冊之編製整理事項。 五、其他臨時調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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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