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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標章管理辦法 第20條

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十四條申請書之記載事項及其格式及第十五條之統計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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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