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省縣自治法 › 第23條

省縣自治法 第23條

第 四 章 自治組織 › 第 一 節 省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
省、縣 (市) 、鄉 (鎮、市) 總預算案、省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 前送達省議會,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 月前送達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省議會、縣 (市) 議會 、鄉 (鎮、市) 民代表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審議完成。 省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對於各政府、縣 (市) 政 府、鄉 (鎮、市) 公所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省、縣 (市) 、鄉 (鎮、市) 總預算案,如不能依第一項規定期限審議完 成時,省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半個月以前議定包括總預算案未成立前之執行條款及繼績完成審議程序之 補救辦法,通知省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年度開始仍 未議定補救辨法時,省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得在年度 總預算案範圍內動支維持政府施政所必須之經費、法律規定應負擔之經費 及上年度已確定數額之繼績經費。 省、縣 (市) 、鄉 (鎮、市) 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三個月內未完成審議 ,省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得就原提總預算案未審議完 成部分,報請各該自治監督機關於十五日內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議決之。
AI 白話解釋

「省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的其他條文

第17條省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由省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省議員、…第18條省議會之職權如下:一、議決省法規。二、議決省預算。三、議決省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四…第19條縣(市)議會之職權如下:一、議決縣(市)規章。二、議決縣(市)預算。三、議決縣(市)特別稅課…第20條鄉(鎮、市)民代表會之職權如下:一、議決鄉(鎮、市)規約。二、議決鄉(鎮、市)預算。三、議決…第21條省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對省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議決案…第22條省政府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省政…第24條省、縣(市)、鄉(鎮、市)總預算案之審議,歲入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收入為主,審議時應就來源別分…第25條省、縣(市)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於決算送達後三…第26條省議會議決事項,於本法施行後四年內,與中央法規牴觸者無效;期滿後,省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法律牴…第27條省議會、縣(市)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由省議員、縣(市)議員分別互選或罷免之。其選舉罷免…第28條省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省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第29條省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大會開會時,對特定事項有明暸必要者,得邀請前條第一…第30條省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開會時,省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對…第31條省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除現行犯外,在會期內,非經省議會、縣(市)議會、鄉(…第32條省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得支研究費必要費用;在開會期間並得酌支出席費、交通費…第33條省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不得兼任公務員、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或其他民選公…第34條省議會組織規程由省議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縣(市)議會之組織由省政府擬訂準則,報請行政院核…
← 第22條看 省縣自治法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