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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主管機關為瞭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狀況,得隨時通知其提出業務及財務報告,並得派員查核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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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