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 第5條

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第 二 章 保稅貨品管理
園區事業經核准辦理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業務者,應聘任二名以上之保稅業務人員(其中一名應為保稅業務主管級人員)辦理保稅業務,並報請海關核准後副知管理局。 園區事業保稅業務人員應具國內、外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含同等學歷資格)或普通考試(含丙等特考)以上考試及格,並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辦保稅業務達二年以上。 二、經管理局、海關或海關審查通過之民間機構舉辦保稅業務人員講習並取得結業證書。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中另有 4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5條園區事業以保稅貨品售予同區內或其他園區之園區事業,買賣雙方應聯名繕具報單,檢附報關必備文件,…第26條園區事業以非交易行為方式,將保稅貨品交付其設於其他園區之分廠、同區內或其他園區之園區事業者,…第32條前條保稅貨品,得依第五條、第六條及下列規定辦理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業務:一、園區事業提供…第36條園區事業間借入、借出及歸還原料、物料、燃料、半製品、成品,應由雙方聯名填具「園區事業借入(出…

「保稅貨品管理」的其他條文

第3條園區事業於辦妥設立登記,並經海關核准公告監管後,始得由國外進口保稅貨品。園區事業進口保稅貨品…第4條園區事業於辦妥設立登記,並經海關核准公告監管後,得檢具有關文件向管理局申請辦理保稅貨品自行點…第6條園區事業經核准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業務者,其視同進出口案件、委外加工案件、受託加工案件、…第7條園區事業應於製造新產品之翌日起一個月內,產品未出區前,造具各種產品單位用料清表,送海關備查。…第8條園區事業應備置保稅貨品帳冊,報請海關驗印,驗印後依海關規定詳細記錄進、出倉數量、倉庫結存數量…第9條本辦法所定之帳冊、表報、放行單證等文件,依海關規定格式印製使用,園區事業因業務需要必須自行設…第10條園區事業應每年盤存一次,每二年會同會計師盤存一次。但經海關認證為安全認證優質企業或保稅帳冊製…第11條園區事業得於盤存日一個月前向海關申請辦理假日盤存。園區事業管理制度健全,保稅貨品控管良好,於…第12條園區事業依前條規定辦理盤存之保稅貨品與當年度帳面結存數量不符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實際盤存…第13條園區事業於撤銷或廢止投資核准、解散或遷出區外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結束盤存:一、園區事業應向管…第14條園區事業之保稅機器、設備進口屆滿五年後,由園區事業自行除帳,屆時得免列帳監管;其屬戰略性高科…
← 第4條看 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