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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法委員與外國國會議員聯誼會籌組運作辦法 第6條

聯誼會之籌組程序如下: 一、制定組織章程。 二、邀請本院委員加入。 三、舉辦成立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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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