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簡易人壽保險法 › 第3條

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3條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簡易人壽保險(以下簡稱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以中華郵政公司為保險人,依法負保險給付責任。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簡易人壽保險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