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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管理法 第9條

經收公糧稻穀,驗收項目為夾雜物、水分、容重量及品質;其驗收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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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