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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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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處務規程 第8條
專利行政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專利行政企劃、專利統計、專利法制之教育訓練、宣導、專利商品化、相關團體之聯繫與獎(補)助、智慧財產專業人員之培訓及宣導。 二、專利案件之程序審查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案之審查。 三、專利國際分類、發明專利案早期公開前審查及新型專利案形式審查。 四、專利權發證、專利年費、專利權讓與、禁止處分登記、專利優先權證書、專利閱卷事宜、專利師職前訓練及專利師公會業務督導。 五、設計專利案之審查。 六、兩岸專利權相關事務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專利行政企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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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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