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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勞保局應按月將下列報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送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一、專款補助統計表。 二、專款收支會計報表。 三、專款運用概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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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