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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自用自來水設備工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設置目的。 二、水權取得。 三、供水範圍。 四、工程內容。 五、設計圖。 六、主要器材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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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