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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護區設置管理辦法 第8條

管理經營機關得將下列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項目,委託或補助研究機構、民間保育團體、個人(以下簡稱管理單位)辦理。 一、自然保護區內生態資源調查、環境監測及資料庫之建立。 二、自然保護區之資源維護及管理。 三、自然保護區內科學研究、教育宣導等活動之舉辦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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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