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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獵用彈藥獵槍配件供銷管理辦法 第6條

獵用彈藥之銷售價格,由臺灣省警務處供應中心按照最低生產成本另加管 理費用 (包括民營銷售商利潤) 訂定銷售價格公布之,調整時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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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