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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 第8條

航空站經營人申請認證檢附之相關文件經發現有偽造、變造等虛偽不實之情事時,由民航局逕行撤銷其空側認證證書並公告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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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